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201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进一步做好车辆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集中整治的通知》(师政安稳〔201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届毕业生离校时,须将自己的电动车带离校园,严禁转让或馈赠给低年级学生,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要对2017届毕业生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并要求低年级学生不得购买😽、接受毕业生转让或馈赠的电动车😲。
三🚵🏽、暑假期间,沐鸣将联合辖区公安部门对校园车辆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查处。
保 卫 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