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时代新风🤽🏼♂️,充盈社会正能量,根据自治区高等沐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在全校开展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现将《关于做好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党高工办〔2018〕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立足基层👩🏿🏫、充分发掘、积极推荐的原则,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标准推荐先进典型人物🙆🏽♂️👩🏻🦯,并做好典型事迹撰写及材料上报工作👩🏻🏫。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部)👣🙃、各单位限报1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 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此份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并签署“同意上报”等意见;文末请附上先进典型人物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证明材料👩🏽💻。可包括先进典型人物获得的各级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媒体宣传报道的先进事迹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已核”字样𓀜。
(二)请于2018年2月22日前将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和证明材料一式8份,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育才校区办公楼305-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xnursk@163.com,邮件标题为“xx单位先进典型”。
(三)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条件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人😶🌫️:黄霄🙍🏿♀️,联系电话:5843267。
附件🙅🏽👆🏻:关于做好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师工作部 宣传部
2018年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