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沐鸣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桂林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和部署,沐鸣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沐鸣食堂、校内经营性餐饮店、学生公寓和公租房等燃气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连接软管老化🛗、龟裂、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减压阀密封圈老化或龟裂,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在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未安装烟管并伸出室外、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等突出安全隐患。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认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认真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覆盖,扎实开展👷🏿♂️。各单位要将所有使用燃气的场所和设施纳入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做到排查整治全面覆盖,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业务主管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业务管辖范围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排查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对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重点内容和要求,全面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沐鸣燃气非居民用户👬🏼,可对照《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见附件)进行自查,必要时邀请燃气专家或供气企业技术人员🛞,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装置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复查阶段(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所管理🛹🐿、管辖部门的燃气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燃气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各类燃气安全事故隐患。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专门对雁山校区公租房🏹、学生公寓进行复查,对排查发现违规使用直排式燃具(无排烟筒)、使用不合格气瓶👩🏽💻、管线破损漏气、受压部件存在安全缺陷等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沐鸣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燃气安全专项作为沐鸣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沐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并督促校内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开展员工安全培训,了解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请各单位注意做好总结工作,并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10月27日前一并报送保卫处。联系人及电话💹:王永旺13768911160,邮箱:1167546381@qq.com。
附件: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安稳办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