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第三届“科研活动月”工作方案》(师政科研〔2023〕5号)精神,各学院(部)🧖♀️、各单位将陆续举办科研活动月的各项活动。为使得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现就开展第三届“科研活动月”系列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布活动通知。在沐鸣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发布活动通知时,请在标题前面加上“【科研活动月】”字样,类似:“【科研活动月】关于召开第十五届青年教师科研成果报告会的通知”。并在通知第一段话的适当位置,加上“根据《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第三届“科研活动月”工作方案》(师政科研〔2023〕5号)要求🛜,……”。
二、规范使用“科研活动月”图标。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在活动会标、宣传资料等显著位置放置“科研活动月”图标。(标准图标图片见附件)
三、规范发布新闻报道。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在报道标题前面加上“【科研活动月】”字样,类似:“【科研活动月】沐鸣召开第十五届青年教师科研成果报告会”📳,在报道内容中应明确表述该活动为沐鸣第三届“科研活动月”×××系列活动之一。第三届“科研活动月”除开幕式🚴、闭幕式之外,共分设“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学术活动”“深化科研管理制度改革系列活动”“服务提升师生科研能力系列活动”“各学院(部)特色科研品牌活动”“系列学术论坛”等5个板块活动。
四、及时汇总🧔🏼、上报活动材料。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汇总活动的相关材料🫲🏻🎠,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材料按照下列清单整理🤹🏻♀️、排序🐮、打包发送给科研管理部门存档🏂🏼。
活动材料应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活动前期准备材料➔,含活动方案、活动通知📲、活动分工等材料🧜🏻♀️;
(二)活动过程材料👱🏽♀️,含活动议程🫰🏽💙、领导讲话稿🤶🏽、主持词🎫、汇报PPT等材料;
(三)活动宣传材料📗,含活动手册、海报🧒🏽、展板🧑💻、活动新闻报道等材料;
(四)活动音像材料👴,含活动照片、视频、录音等材料。
请按照以上四类材料名称分别建立文件夹并报送活动电子材料🏠,每个文件夹内的文档名称应规范🕵🏻、准确🤸🏼♀️。每项活动材料压缩打包后以“活动名称”命名,发送到邮箱kjc@mailbox.byam.cn🍌。如活动材料太大不便发送邮件🕟,可刻录光盘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社科处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3690051。社科处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3697267。
附件:“科研活动月”图标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