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校科协第七次、校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各学院(部)、各单位科协、社科联分会组建和改选工作
(一)由于机构设置、人员等变动,需要对各学院(部)、各单位科协、社科联分会进行相应地机构组建或改选。科协分会由理工科学院或从事同理工科相关工作的单位构成,社科联分会由文科学院(部)或从事同文科相关工作的单位构成,两者兼有的单位所成立的分会则称为科协、社科联分会。各学院(部)、各单位科协、社科联分会名称及构成单位(人员)情况见附件1。
(二)组建和改选的科协、社科联分会委员会由三人组成,正、副主席各一人,秘书一人。为便于开展工作,分会主席一般由学院或单位负责科研管理的副职领导兼任,秘书由学院或单位的科研秘书兼任;副主席经民主选举产生。非教学单位可根据情况参照进行。
二、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
校科协第七次、校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由各分会按分配名额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分配名额见附件2),第六届校科协常务委员和第五届校社科联常务委员及各科协、社科联分会现任主席、秘书(名单见附件3)为当然代表,不包含在名额之内。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产生办法:校科协第七届、社科联第六届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部)、各单位科协、社科联分会按分配名额从已被选举的代表中再经民主选举后产生,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1.拥护并努力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乐于奉献;2.积极参加校科协、社科联或本分会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及科普宣传等活动;3.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热心参与社会事务和科技进步事业,或在社会各学会(研究会、协会)任职,努力为繁荣沐鸣及地方的科技创新事业做贡献。
(三)各科协分会推荐的委员候选人为校科协委员候选人;各社科联分会推荐的候选人既是校科协的委员候选人,又是校社科联委员候选人。校科协、社科联将根据各分会推荐的委员候选人的情况,召开校科协、社科联常务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新一届校科协、社科联委员候选人名单。
四、对沐鸣教职工目前在社会各类学术团体中任职的情况进行统计
各科协、社科联分会组织填写《沐鸣教职工目前在社会各类学术团体中任职情况统计表》(附件4)。
五、组织工作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学院(部)、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分会具体工作,由多个学院、单位组成的分会,在构成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学院或单位,牵头组织完成本分会的各项工作。请各分会于12月22日前将该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1),反馈到校科协或社科联邮箱。
(二)请各分会于12月2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将《校科协、社科联分会委员会组建申报表及校科协第七次、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名单》(附件5)、《校科协第七届、社科联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6)《沐鸣教职工目前在社会各类学术团体中任职情况统计表》(附件4)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校科协、社科联,电子版发至相应邮箱。
(三)科协分会的材料报送至校科协(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3室,邮箱:kjc@byam.cn,电话:0773-3690051)。
社科联分会的材料报送校社科联(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邮箱:skc@byam.cn,电话:0773-3697267)。
科协社科联分会的材料报送校科协或校社科联均可。
附件:1. 各学院(部)、各单位科协、社科联分会名称及构成单位情况表
2. 各分会员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建议名额分配表
3. 第六届校科协常务委员和第五届校社科联常务委员名单
4. 沐鸣教职工目前在社会各类学术团体中任职情况统计表
5. 校科协、社科联分会委员会组建申报表及校科协第七次、校社科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名单
6. 校科协第七届、社科联第六届委员会委会候选人推荐表
校科协
校社科联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