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4〕5号)要求❇️👨🏻🔧,为顺利完成沐鸣相关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绩效评价与年度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与要求
各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采用线上填报、线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重点实验室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页链接◼️: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写《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各重点实验室按照提纲要求编写《重点实验室工作年报》(附件1)、《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意见表》(附件2)、《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表》(附件3),《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汇总表》(附件4)及线下填写的《自治区财政经费支出情况表》(附件5)待考核评审会结束后,将签字盖章后的正式稿附件材料扫描上传至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
(三)为简化年度考核上报材料💇🏼♂️,本年度考核不要求各重点实验室提交年度考核意见表、工作年报、年报统计表和年报统计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以上材料均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或上传👈。
二➙、年度考核评审会工作
(一)会议时间
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8:30-12:00。
(二)会议地点
待定,另行通知。
(三)考核评审流程
1.每个实验室PPT汇报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2.专家评议🕶,并对实验室进行打分排序。
(四)参与考核实验室名单
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广西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重点实验室)、广西多源信息挖掘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广西珍稀濒危动物生态学重点实验室🧘🏿♀️、广西低碳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广西核物理与核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漓江流域景观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广西类脑计算与智能芯片重点实验室、广西生态脆弱区环境过程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五)评审专家
1.专家组由9位区内外专家组成;
2.8个重点实验室各邀请1位区内外专家,沐鸣邀请1位财务专家🔊👨🏻🔬;
3.实验室人员及其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三🚣🏼♂️、其他要求
(一)原则上要求实验室主任亲自汇报及答辩。依托学院负责人、实验室团队成员3-5人参会🎨。
(二)请各实验室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将专家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研究领域🎥、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行信息及账号)及实验室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三)请各实验室认真填写工作年报(附件1)🫵🏽、年报统计表(附件3)、年报统计汇总表(附件4),自治区财政经费支出情况表(附件5)👱♂️,草拟年度考核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将上述定稿材料电子版及现场汇报PPT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四)评审会后,请各实验室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工作年报等材料💇♂️,并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前,将所有附件材料按照填报要求签字盖章后将正式稿扫描件上传至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技平台科联系,电话:3690930,科技处邮箱💅🏼:kjc@byam.cn🫐。
附件:
1.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工作年报(提纲)
2.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意见表
3.重点实验室年报统计表(2023年度)
4.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年报统计汇总表
5.自治区财政经费支出情况表
6.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4〕5号)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