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24﹞7号)要求,结合沐鸣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律教育大讲堂”暨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地点
雁山校区音乐楼三楼报告厅
三🍡、参与人员
全校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四、主要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专题讲座🥰;
(二)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并于4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回执电子版报送至以下邮箱🫙⛔️:gxsdlzb@mailbox.byam.cn。
(二)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上午9:50前入场完毕。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者调成静音、振动状态。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条例》学习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15578363892。
附件🔈: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大讲堂”暨警示教育回执
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