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自治区《清廉沐鸣建设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工作安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清廉沐鸣”建设提质增效🙆🏽♀️,持续丰富校园廉洁文化内涵,经研究💇🏻,决定开展“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是将廉洁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探索📲,旨在鼓励各二级单位充分挖掘现有学科、专业、平台资源的廉洁元素,进一步扩展、丰富和深化廉洁内涵建设,实现立德树人与以廉润德的统一。
二、立项方向
(一)结合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结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二)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三)结合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清廉家风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四)结合校史档案资源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五)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学术资源、师资力量和文化品牌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六)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将与廉洁文化有关的资源👋🏻、产品内容等进行整合🧑🏼🤝🧑🏼,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洁文化的传播;
(七)其它与廉洁文化建设相关的方向👳🏼。
三、立项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有开展相关工作的前期基础,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影响,得到师生的认可🦴,师生参与面广🙌🏻;
(二)申报项目有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三)申报项目要充分阐述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预期工作成效及成果等内容🔧。
四、项目申报及管理
(一)各二级单位申报一般不超过1项。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立项建设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报送雁山校区综合行政楼北楼571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联系人:莫老师;电话🕹:3696677🏑。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qinglianshida@163.com。
(二)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立项支持。对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从“清廉沐鸣”建设专项经费拔付👉🏿,予以每项8000元的经费建设支持💂🏿♀️。经费使用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
(三)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凡获得立项的项目须于立项第二年3月30日前提供一份项目中期成果汇报(另附相关活动方案👮🏼、新闻发表情况、图片等阶段性成果),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撤项,将被收回剩余项目经费;第二年9月30日前提供一份项目终期成果总结(需含相关照片或成果图片)🦄,如项目完成度较高,且有意向继续开展实施的,经组织评估认定🔔,可继续列入下一年度建设项目⚀🕤。
(四)各项目设计、执行过程需符合沐鸣财务、资产等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沐鸣 -(沐鸣娱乐新篇,由此开启】“廉·行”廉洁文化示范项目建设申报书
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2024年5月10日